合肥“政风行风热线”网络版开通已3个月。按照市纠风办要求,建委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指定专人每天查看负责办理。对群众的投诉事项,要求相关单位于公布投诉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如属咨询性质的问题,于公布投诉的次日起2个工作日答复咨询人;对比较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按照相关规定延长至20个工作日,但应及时告知投诉人,并上报延时原因。如因回复延时,造成群众不满,引起消极影响的,按建委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给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