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村〔2006〕42号
关于组织开展“合肥市新农村农民住宅建筑方案设计竞赛活动”的通知
本市各相关设计单位、三县四区建设局:
为认真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居住质量,以适应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迫切需要,根据省建设厅颁发的“关于编印《安徽省新农村农民建房通用图集》的通知”建村函[2006]63号文件要求,我市与巢湖市、滁州市、六安市、安庆市、淮南市,同被划归江淮丘陵地区所属的六个城市,在各城市分别组织开展新农村农民住宅建筑方案设计竞赛基础上,选择推荐本城市的优秀设计方案,由合肥市建设委员会牵头汇总设计方案,并组织有关省、市专家进行专项评审,获奖名单报省建设厅颁发获奖证书,各市再予表彰。现将组织开展我市新农村农民住宅建筑方案设计竞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竞赛组织要求
本市各相关设计单位、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竞赛活动。一是要宣传发动正确引导,充分调动广大设计人员的积极性,为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二是要理清工作思路,各单位可组织设计人员到周边农村开展实地调研,切实了解农民的需要,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使设计方案尽可能做到前瞻性,又有实用性;三是把这项工作新形势要求下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二、竞赛指导思想
本次农民住宅建筑方案设计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宗旨,以“四节”、环保和资源整合为核心,按照经济、美观、适用原则,从我市农村实际出发,突出合肥乡村特点,适应新时期农民的需要,推动农村地区逐步实现居住社区化,环境友好化,厕所水冲化,厨房燃气化,真正引导农民转变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三、竞赛参与条件
凡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在肥设计单位,具有建筑学专业的大专院校,注册建筑师及建筑院校相关专业的在校师生均可参加。
四、竞赛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合肥市农村住宅建筑方案设计和成果任务书。
附件:1、合肥市农村住宅建筑方案设计和成果任务书。
2安徽省建设厅关于编印《安徽省新农村农民建房通用设计图集》的通知。
二〇〇六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农村 设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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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政府、省建设厅
抄送:本委各主任、总会、总工及相关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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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2006年3月7日印发 |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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