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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居民小区停水问题的情况反映
发布日期:2005-12-22 作者:

关于部分居民小区停水问题的情况反映

 

近期,连续接待了几起因居民小区用水被停而引发的信访事件。通过专题调研,发现今年以来,仅居民水费拖欠每月近100万元,导致供水集团生产运行发生困难。因拖欠水费,部分小区居民用水被停供而引发上访。拖欠情况反映如下:

小区“跑冒滴漏”问题。一些老小区内,供水管网由建设单位或开发商投资建设,由于设计不合理,施工不规范,管网质量差,偷工减料等原因,造成总表管渗漏、用户滴水、用户分表不准等情况,导致计费总表与分表间存在差额。根据《合肥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差额部分应当由用户协商分摊解决。但因部分住户不愿分摊,导致欠费。如凤阳新村等。

   水费无人收缴。①部分住宅小区、单元楼原负责收费的物业公司因多种原因撤出小区,或根本没有成立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处于无人管理状况。②部分小区物业公司、水费代收人因一些原因不再代收水费,如侨康苑、华业苑、土山路土山小区、铜陵北路振东宾馆商住楼等。

困难职工或租住人无法确认问题。部分破产特困企业职工因生活困难缴不齐或不愿缴费,如安纺总厂生活区等。此外,部分社会出租房屋经常找不到租住人或相互扯皮收不到水费的。

部分住户以某种理由拒缴水费。部分住户对所住房屋房屋质量或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问题不满,拒缴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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