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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明确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改制具体步骤
发布日期:2005-12-22 作者:

市建委明确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改制具体步骤

 

    根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市建委明确脱钩改制工作具体步骤:一是整个脱钩改制工作由市建委企事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不再成立新的领导小组。二是按照年初的安排,企业改制、事业单位改革加上现阶段的脱钩改制都要在年内完成。针对涉及到的8家单位的不同性质,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分别拿出具体方案,交领导小组研究实施。三是严明纪律。在脱钩改制工作中,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讲政治、顾大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脱钩改制的企业或经济实体,不准隐匿、转移、抽逃资产;不准涂改、转移或销毁帐目;不准借脱钩改制之机突击花钱,私分钱物和侵吞国家资产;不准突击进人、突击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建委纪委对此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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