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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事项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从事农业、林业浇灌和水产养殖审批
发布日期:2005-12-21 作者:

  一、审批依据和条件:
 
  依据:《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条件:

  有健全的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即单位分管领导、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有较完备的用水节水统计台帐;使用节水型器具;无浪费水现象。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应注明用水项目、用水性质、用水规模、水表编码和口径、用水理由,提出节约用水的措施。

  2、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用水项目的合法性和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必要性,并符合环保要求。

  三、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节水办现场审核→通知申请单位

  四、承诺时限:

  申报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上门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五、收费标准和依据:

  无收费

  六、窗口联系电话:263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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